寿宁县委县政府于2026年由多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,该意见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推动形成"喜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余事不办"的社会共识,引导文明治丧,避免大操大办和扰民行为,同时减轻群众负担。
一、丧事简办的具体行为规范
- 严禁沿街抬棺游丧:明确规定在城区范围内,禁止家属或殡仪服务人员抬着棺木在街道上步行送葬,出殡车辆必须直接驶往殡仪馆或墓地,不得在公共道路上游行或停留。
- 禁止占道办丧:不允许在居民区、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搭建灵棚、摆放花圈或进行其他占道治丧活动,以免阻碍交通、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。
- 签订承诺书:丧事承办人在办理手续前,必须签署"文明办丧承诺书",确认知悉并自愿遵守丧事简办规定。镇村干部需在丧事办理过程中多次上门进行宣传劝导。
二、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特别约束
党员、公职人员及网格员在移风易俗中负有示范带头责任,不得参与任何违规的沿街送葬活动,且需主动劝导家属遵守规定。
三、违规后的处理措施
- 对普通居民:对于执意违规的主要责任人(如事主、现场引路人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以"扰乱公共场所秩序"为由,处以行政拘留(事主3日、引路人5日)。
- 对殡仪服务人员:殡仪馆工作人员若直接参与或协助违规送葬,由民政部门责令殡仪馆给予全馆通报批评、停职,并扣除绩效补贴及罚款。
- 对党员和公职人员:参与违规送葬的党员、公职人员,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给予诫勉或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;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。
四、事件警示与政策启示
2026年6月11日,寿宁县鳌阳镇一户居民在签署承诺书并接受镇村干部宣传劝导后,仍在出殡时突然组织沿街抬棺走行送葬,并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参与其中。官方通报指出,该事件暴露出宣传劝导不到位、全过程监管执行不到位等问题。寿宁县通过这起事件的处理,明确了"丧事简办"不是一纸空文,后续将进一步完善事前沟通和过程监管,努力在维护公共秩序与尊重传统人情之间找到平衡,推动厚养薄葬成为新的社会共识。


